2007年8月29日

台南鄉下的法官

2007年7月25日

在南部鄉下的法官,就像是包青天一樣,什麼都管,什麼都要解決。所謂依法審判,在一般民眾的眼裡,或許就該是這樣吧。以我這個外地都市來的人來看,這裡的司法滿意度,應該會是全國排名前幾名的。

一個票款的案件。無知婦女拿著跳票的支票,哭訴著要告發票人給付票款。發票人以時效經過為抗辯。

(原告狂哭…)
法官:以法律來講是不能對你(被告)怎樣啦,但是你要小心喔,總有一天不知道老天會不會有什麼審判的,我不知道,你自已斟酌看看要不要付這筆錢喔。

一個婦人拿著三張本票要告發票人給付票款,法官看看票後說:

法官:你是錢莊喔。
原告:不是啊。
法官:不是你怎麼會拿到這票。
原告:啊就被告OOO的朋友XXX拿著他的票來跟我借錢啊,我也不是錢莊啊。
法官:你還說不是錢莊,你看看這個金額這樣開,只有錢莊才會這樣開啊。
原告:啊我就不是錢莊啊,人家拿來我看一下就借錢啦
法官:那跟你借的那個人勒
原告:找不到人啦,我要找那個被告也找不到人啦。
法官:你的票據都是幾年前的,怎麼現在才拿出來
原告:因為我找了好久,一直找不到只好來告啊
法官:你是錢莊勒,怎麼連時效都不知道
原告:……

昨天的最精彩,看來法官的確是真的在追求紛爭解決一次性,而不是像某位台大教授(不過害我等到快五點才開庭)

案一:產險公司訴請損害賠償案

案情:A車撞B車,B車之保險公司訴請A車駕駛損害賠償。

法官:這是推撞嗎?
原告:是的,是B車停下來後才被撞,再去撞C車。
法官點頭,問被告:啊李五蝦米跨發?
被告:報告審判長:我本來都準備要停車了,結果他就從旁邊突然切到我前面,把我的剎車距離都停掉了,所以我才會撞到他的車。
法官:你說他從旁邊切進來,有沒有什麼證據
被告:有啊,你看這個照片,我撞到的是他後面保險桿的旁邊,我自己右邊的角也受傷了。還有啊,我有證人可以做證,是他切進來的。
法官:證人是誰。
被告:證人是甲。
法官:他當時在那裡?
被告:在我車上。因為我剛去上班,要送貨不清楚地方,所以公司找了一個人帶我去。他坐在前面,看到旁邊要切進來,要告訴我之前,我就先踩了,還是來不及。
法官:原告,請問有什麼意見。
原告:我們是停止後才被撞…
法官:我知道你們停止後才被撞,現在是講之前的事
原告:我們車主的說法和警方的筆錄一致。
法官:重點是之前到底是不是切進去的,這個筆錄有寫嗎?
原告…
法官:下次開庭,把車主帶來。
原告:我們可不可以聲請交通鑑定來做證?
法官 (此時一把火已經在他臉上浮現,拿出印章出來玩火柴盒小汽車的遊戲) :他說他的車在開,前面有剎車距離,你們的車從旁邊切進去,然後停下來,他撞上來。你切進來的這部分,鑑定報告會寫嗎?正常的停車,會撞這個地方法?你回去問問你車主,問清楚,下次帶他過來。
原告:…

案例二:遠X國際商銀訴請返還現金卡信用卡債款等三案。

案一:退休老夫婦VS大銀行

法官:原告要請求的金額和之前一樣嗎?
原告:請求有縮減,為123456(隨便寫的)。
法官:疑,之前不是198765縮這麼多喔
原告:因為剛剛有調解過了
被告:資料在這裡(拿給法官)
法官放在一邊,續問:縮減的部分有那些
原告:有本金及利息的部分
法官:資料拿來我看看…這個手續費是什麼東西
原告:是違約金
法官:你前面有違約金,後面為何又有手續費當違約金
原告:那是先前的違約金,債協後的違約金我們已經都不要了
法官:你們這樣很怪勒,為何先前的不能不要,後來的都可以不要,依據在那裡
原告:我也不知道啊,先前的是他和其他銀行談的,和我們談的我們都不要了
被告:我們還錢了跟他要資料他什麼都不給,別的銀行都會給,還主動減少利息,只有他們還在算
原告:我們也有減啦
法官:你回去確認,到底可不可以減
原告:我們也一直退啦,也只是要個依據。
法官:這是你們的責任
原告:這是正常商業運作
法官捉狂,怒斥:什麼正常商業運作,你們騙人家來借錢,然後這樣高的利息,這是你們的責任
原告:他們來借錢的都不用還嗎?
法官:他們來借錢是政策的問題,他們也是被害人,還沒有錢就被教導可以先借來花,這是政策的問題。是你們推出這些產品來吸引他們借的,你們有責任要解決。
原告:是啦,他們是被害人,我們也是被害人啊,這樣壞帳一堆,銀行都快倒了,你不能說都是我們的責任啊
法官:你不要再說這些,你去確認這件事。
這時,被告婦人的先生(甲男)舉手了。
甲男:我想說句話。我們二百多萬的錢,我全部的退休金,能借的都借了,就只剩這些錢沒還,只有遠X商銀把我們送到法院來。本來他還在板橋告,是板橋法院通知我們可以移到這邊來。
被告:我真的很可憐,一輩子清白從沒上過法院,就因為這種事情我第一次上法院,真是一點尊嚴都沒有(開始哭…)
原告:我們也不想啊,我們一直在讓啊,剛剛都說好的
法官:到底可不可以再減?
原告:我知道法官你主持正義啦,可是也不能改變商業運作模式啊
法官:我只問你可不可以減
原告:我回去確認一下啦,你(被告)直接和我們總行談啦
法官:你(被告)現在有幾張卡
被告:沒有了,原來有五張(註:哇勒,原來五張可以借到200多萬)
法官:那你有在工作嗎?
被告:沒有
法官:那有老人年金嗎
被告:有,一個月3000元。
法官:我記得年金不能扣喔。我告訴你,如果他們去扣,你就告他們,這樣知不知道。

案二:婦人被鄰居帶去昧登瘋刷卡買課程。

法官:這個是怎樣
被告:法官大人,我要說明一下。全天下應該沒有像我這麼笨的人…….我不知道他叫我簽名是要去辦貸款
原告:這有他親自的簽名
法官:你要不要解約
原告:我們要解什麼約
法官:和昧登瘋解約
原告:我們和昧登瘋沒有契約關係,是被告和昧登瘋有關係
法官:是你們和昧登瘋合作,騙人家辦貸款
原告:騙他的人不是我們啊
法官:你們沒有合作推銷,他怎麼會辦,要不要去解約
原告:我們有告訴他要去和昧登瘋解約啊,他自已不去辦
法官:這是你的問題啊,為何要他去解約
原告:可是我們依法沒有立場啊
法官:你們沒有立場,那怎麼有立場合作
原告:我們沒有合作啊
法官:那你下次開庭叫昧登瘋的人一起來
原告一臉茫然
法官:你那個契約我看一下…這是他親簽的嗎
原告:是,這他也承認
法官:有對保嗎
原告:有
法官:有親眼見到嗎
原告:有規定要親眼見到才是對保嗎,電話對保就不算嗎
法官:當然要親自對保啊,我要親眼看到你簽名,不然怎麼對保
被告:他留的電話和地址都不是我的
原告:我知道法官是要主持正義啦,但是實務運作就不是這樣,不能改變實務運作啦
法官:叫你們職員去找那個鄰居,重新簽一份,把這份做廢。
原告:…
法官:你下次叫昧登瘋和那個對保的員工一起來,我要問清楚。還有被告,你要去找帶你去的人來,下次開庭叫她一起來,不然我要移送他詐欺。你要不要告他詐欺,是你自己的問題,你自已考慮清楚。

案三:老伯伯VS大銀行

法官:被告你有錯錢沒錯吧
被告:沒錯
法官:原告的要求呢
原告:已縮減為123456
法官:那一個月還3000可以嗎
被告:不一定勒,收入不一定
原告:那每個月還多少不要寫了
法官:那被告這樣可以嗎
被告:你們不要欺人太甚喔
法官:他也是職員啦,不能做主的

以上三案,都是同一個遠X商銀的員工。

案例四:妹妹借錢,找姐姐當連保,結果妹妹沒錢還

法官:一個月6000可以嗎?我算一下大約一年多就可以還清了
被告:包括利息嗎
法官:對
被告:可不可以利息少一點
法官笑:人家只是職員啦,不能做主的。X小姐啊,我看你也是有財產的人,銀行如果真要動你的話,去封的的財產就全拿到了,你要不要乾脆一點,搬個6萬元直接去銀行和他切一切,省的這樣啦
被告:可是我們也是要生活啊
法官:那不然一個月5000可以吧,不然就乾脆一點還一還,你再去找妳妹要啦
被告:…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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