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0日

住海邊的法務同業

一定要來介紹一下這非常”擇善固執”的同業。

話說格主任職的公司,素來與某家勝X科技有往來。過去該X華科技和我方往來的慣例都是以PO來做為交易依據。但今年開始,不知怎的,對方要求要簽訂正式書面NDA,才能開始交易。

好嘛,反正不就是NDA。反正你是客戶,你要簽這種良心條款,我們也不是無良企業,誰怕誰啊。

接下來。對方要求我方先用印。
好嘛,反正總有一方要先用印。
接下來寄給客戶。

接下來….退件。
理由是,我方地址寫錯!!!!!!!!!!!!!

什麼,格主每天來這裡上班,前後也有五年了,寫過本公司地址不下數百次,講過不下上千次,竟然說我寫錯地址。

原來啊,這家勝X科技的法務很認真,跑去查我們的工商登記資料。發現我們登記是寫100F,100F-1到100F-10000。
所以我們一般寫代表號100F是錯的。

還有,沒蓋騎縫章,所以退件。
好樣的,才四頁的合約,騎縫很重要嗎?
不過我們以客為尊,所以當然補上,雙手寄回。

好吧,反正你是客戶,你這麼小心,我敬佩你。

“改好”後,再寄給客戶。

過了一周。回音來了。

“騎縫章蓋錯”,退件。

這時,由於格主這一周以來連續處理來自歐美台中日多國事務而且一整天都沒跟任何人講過話再加上睡眠不足火氣大缺乏運動渴望放假,我已近神經斷線邊緣了。

原來是,我司的騎縫章是扁長形的,一次可以蓋40頁的那種,4頁算什麼鬼。於是騎縫章的最後一角不小心在另一份的封面SAY HELLO…….而既然最後一角在另一份的封面,自然就不會在原來這份出現。

所以X華科技的法務判決,我司騎縫章蓋錯,處退回重蓋之刑。
本判決不得上訴。

哈哈。
我orz了。

看著業務請我重蓋的mail,裡面當然沒有去掉對方回覆的原因。
好,我要學捉狂管訓班的方法
I’m so pretty~~~~


第二天上班,我開了電腦,看了這封mail。
我當然是懷著非常喜悅的心來回這封mail

“可否請勝X出一個範本給我們照辦?
不然第一頁的部分,我會直接用立可白塗掉
不知這樣他們的"法務大人"是否接受?
另外他們所稱"蓋錯部分"要如何除去,也請勝華指示正確的除去辦法。”

然後非常歡喜的按下”傳送”。
之後開始做事。

過了一下,X華的某人回覆了。
“可否重新列印再用印呢?”

我當然在口中念了一下
“fusfabra”(不知這句話意思的人請去租anger management)
然後按下回覆:
“是否可以提供範本,告訴我們勝X的要求到底是什麼?
是否連印章大小,該蓋在何處都明確指出。
以免文書往返遲延,造成雙方不必要的成本發生

身為法務,我不認為我們用印有錯誤”

之後送出。

後來查了一下該公司的新聞。
原來他們是國內小尺寸LCD的龍頭啊。真是嚇人。
還有啊,裁員裁到員工上勞委會抗爭,這新聞也是不錯。
http://udn.com/NEWS/FINANCE/BREAKINGNEWS6/4825209.shtml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33846
http://www.lihpao.com/news/in_p1.php?art_id=29509
http://o760713.pixnet.net/blog/post/24373015
怎麼他們法務這麼閒不去管這種事,盡管人家章怎麼蓋。
實在有趣。
這時我注意到他們發言人了
在上面最後一個連結裡,有一段寫到:
遭裁員的勝華科技張姓員工昨說:「同在勝華上班的太太上月才遭裁員。不料我今進公司也被裁,一家人的日子不知要如何過。」他說,公司這個月還要求他們放五天無薪假,後來又要求進公司工作卻不支薪,擺明壓榨員工。同遭裁員的蔡姓女員工說,公司為節省人力支出,這兩周要求線上作業員每天加班三小時,卻不給加班費,「沒想到今天還被裁。」對此,李淑薏回應說:「電子工業是責任制,工作未完成,當然要回來上班。」
沒想到連線上作業員都算責任制,這公司的法務實在讚。

看來這法務要不是太閒,就是自以為自己是法院,再不然,可能每天都住在高美溼地旁邊,每天看海,所以管很大,管不用錢的。

2 則留言:

浮小木 提到...

阿華公司是前公司的客戶之一,換言之叫前客戶,他們習慣就是拖延、避不見面或是一定要瑕疵驗收(但也不排除前公司的設備OOXX)......


這個法務的搞法,之前跟他們往來沒碰面耶(但我也從來沒追回來合約過,聽說是人員改來改去,合約was gone的關係)。

這法務是新來的嗎?新法務才會上任三把火,意思是至少要搞火三家公司就是了。

Unknown 提到...

阿華公司也不是一天二天才開始往來的公司了。
看來這法務大人八成是新人沒錯。才會如您所言來個三把火。
很不巧的,正好燒到最近接近更年期欠缺陽光照射維生素A至Z完全不足人際關係全面斷線事情多到想跳樓永遠有看不完的EMAIL還要去研究歐盟反拖拉斯法到底有沒有禁止獨家代理日本公司法到底有沒規定併購要用日文合約等鬼問題的螻蟻我,
FUSFABRA,FUSFABRA
就在某一條神經斷線的連鎖反應下(還好不是血管斷線).......
不過格主心想,他們的發言人應該會說:蓋合約騎縫章是責任制,蓋錯當然要繼續退到蓋好為止.........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