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9日

輕鬆一下

(原發表於2005.10.21)
1點的時候
收到律師傳來一封信,是件回函
回給德國人的英文信
裡面寫著,大陸和你我來的地方完全不同,都要靠關係
本公司花了二年的時間打好關係,所以最好的選擇是和我們合作
我在想,會是那個人沒有告訴我們就找律師,然後花我們的錢
於是我就打事務所

.....先生,請問你是
我是XX科技,敝姓A

...啊
A先生,對不起,我們寄錯了
是要寄給另家公司的A先生

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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