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9日

廖又蓉黑特文後續

由於昨天本格因為原文觀看人數爆增為原來的二倍有餘,為饗各位格友,於是追加續集。

昨天中午,我非常優雅的回了一封信給同事,順便cc給那塔瞎(這就是廖又蓉的英文名字)

內容大概是這樣:

同意跟決定,請跟前後文一起判斷。

當雙方協商過後,乙方決定接受,就等於乙方同意。

拘泥於單獨文字上而不見全文,不只無實益,並且造成雙方困擾。而且也沒有愈改愈不對的問題。

(下略)

結果今天同事來跟我說:

那塔瞎回了一封信道歉,說她不是有意造成我們必須重新review合約的困擾,她只是針對對方。

好一個道歉啊。

當別人質疑他a時,他就找個b來道歉,怎麼跟我的導師很像呢?

砍了人家一刀後說,我不是要砍你,是要砍停在你身上的蚊子。不是要造成你的困擾。

這樣算是道歉嗎?

果然嘴砲無敵的極致表現就是這樣啊

而且是我寫出來的mail,怎麼不直接回啦,不是顧問嗎?不是嘴砲王嗎?

還是妳還在自我感覺良好,覺得妳都沒錯?我想這個可能性高點,畢竟,顧問是不會有錯的嘛。

更何況妳是嘴砲王

3 則留言:

Unknown 提到...

to 冰淇淋

這樣說大原則是沒錯。
但推到極致就會變成自我感覺良好,如同文中的主角一樣。
我們要有自信,但同時也要有認錯的勇氣。

匿名 提到...

她待過某廣告代理商,自以為很懂卻是可悲的井蛙草包。最近還利用親友出了一本令人想報警的詐欺型攝影書,一頁只有頁碼和對頁套用濾鏡的手機照片加幾句有病呻吟的文字⋯ 還烙英文

Unknown 提到...

這有趣,容我找找